弘一法师开示:八关斋戒
弘一法师开示:
八关斋戒 八关斋戒是佛陀为在家二众制定的暂时出家戒律,防非止恶,种出世善因,可一日一夜,七日七夜或几个月,六斋日即农历每月八日、十四日、十五日、二十三日,以及月底二日。 八戒:具云八关斋戒。“关”者禁闭非逸,关闭所有一切非善事。“斋”是清的意思,绝诸一切杂想事。八关斋戒本有九条,因其中第七条包含两条,故合计为八条。前五与五戒同,后三条是另加的。后加三者,即:第六,华香璎珞香油涂身,这是印度美丽装饰之风俗,我国只有花香,并无璎珞等;但所谓香如吾国香粉、香水、香牙粉、香牙膏及香皂等,皆不可用。 第七,高胜床上坐,作倡伎乐故往观听。这就是两条合为一条的;现略为分析:“高”是依佛制度,坐卧之床脚,最高不能超过一尺六寸;“胜”是指金银牙角等之装饰,此皆不可。但在他处不得已的时候,暂坐可开:佛制是专为自制的须结正罪,如别人已作成功的不是自制的,罪稍轻。作倡伎乐故往观听,音乐影戏等皆属此条;所谓故往观听之“故”字要注意,于无意中偶然听到或看见的不犯。以上高胜床上坐,作倡伎乐故往观听,共合为一条。受八关斋戒的人,皆不可为。 第八,非时食。佛制受八关斋戒后,自黎明至正午可食,倘越时而食,即叫做非时食。即平常所说的“过午不食。”但正午后,不单是饭等不可食,如牛奶水果等均不可用。如病重者,于不得已中,可在大家看不到地方开食粥等。 受八关斋戒,普通于六斋日受;六斋日者,即:初八,十四,十五,甘三,及月底最后二日;倘能发心日日受,那是最好不过了。受时要在每天晨起时,期限以一日一夜——天亮时至夜,夜至明早。——受八关斋戒后,过午不食一条,应从今天正午后至明日黎明时皆不可食。又八戒与菩萨戒比较别的戒有区别;因为八戒与菩萨戒,是顿立之戒。(但上说的菩萨戒,是局就梵网璎珞等而说的;若依瑜伽戒本,则属于渐次之戒。)这是什么缘故呢?未受五戒、沙弥戒、比丘戒,皆可即受菩萨戒或八戒,故曰顿立;若渐次之戒,必依次第,如先五戒,次沙弥戒,次比丘戒,层层上去的。以上所说八关斋戒,外江居士受的非常之多;我想闽南一带,将来亦应当提倡提倡!若嫌每月六日太多,可减至一日或两日亦无不可;因仅受一日,即有极大功德,何况六日全受呢! 受持“八观斋戒”功德无量,可谓度世慈航,诚如经云: 《杂譬喻经》云:“一日持斋,有六十万岁粮。” 《药师经》云:“若有病人,欲脱离苦者,当为其人,七日七夜,受持八分斋戒。” 《优婆塞戒经》云:“若有人以四大宝藏满中七宝,持用布施,所得功德,不如有人一日一夜受持八戒。”“受持八关斋戒,除五逆罪,其他一切罪,悉皆消灭。” 《十善戒经》云:“持此受斋功德,不堕地狱,不堕饿鬼,不堕畜生,不堕阿修罗,常生人中,正见出家,得涅槃道;若生天上,恒生梵天,值佛出世,请转法轮。” 《观无量寿经》云:“中品中生者,若有众生,若一日一夜持八戒斋,若一日一夜持沙弥戒,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,威仪无缺,以此功德,回向愿求生极乐国。 戒香熏修,如此行者,命欲终时,见阿弥陀佛,与诸眷属,放金色光,持七宝莲华,至行者前。行者自闻空中有声,赞言:善男子!如汝善人,随顺三世诸佛教故,我来迎汝。行者自见坐莲华上,莲华即合,生于西方极乐世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