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家菩萨戒浅说—— 演莲法师讲述
《在家菩萨戒浅说》 演莲法师讲述 第一 不杀生 “善男子!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乃至蚁子,悉不应杀。若受戒已,若口教杀,若身自杀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优婆塞,旃陀罗优婆塞,垢优婆塞,结优婆塞。是名初重。” 在家菩萨戒的第一条重戒是不杀生。这个“生”字,指的是生物。生物大体上可分为有情和无情二类。有情的生物主要是指有情感意识的动物一类,无情的生物通常指的是矿物、植物一类。但矿物植物究竟有没有情识,实在很难断言。而这里所制定的不杀生,主要是对有情识的生物而言。凡是有生命有情识的众生,都不可以故意加以杀害,叫做不杀生。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佛为什么要为菩萨制定这条不杀生戒?据唐朝法藏法师所撰的《菩萨戒本疏》中所明,制这不杀生的理由有十条: 一、断生命,业道重故。负此重业,不堪入道。这意思就是说,如果一个人滥杀众生,那就是犯了相当严重的罪业。像这样一个罪业深重的人,当然是没有资格来修学菩萨道的。 二、由违害菩提心故。因为菩萨是以大悲为体的。见到众生的苦难,如同自己的苦难。为着要救护众生,菩萨尚且愿意牺牲自己去救助他人,又怎么会忍心去杀害他们的生命呢? 三、背恩养故。《梵网经》上说:“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。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,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。” 因此,当我们看到一切众生时,便心中想到:这些众生都是我过去世的父母,今天有缘再见面,我没有好好孝顺供养他们,已经很说不过去了,如何可以反过来去杀害他们? 四、乖胜缘故。这意思是说,成佛的道路是漫长的,我与其它的众生,将来究竟谁先成佛是很难说得定的。也许今天我们看到地上爬的这只小小蚂蚁,说不定将来还比我们早成佛,我们还要仰彼济度呢!若是今天我们把它杀了,便是与它无缘,他日怎能受彼济度呢? 五、并有佛性,悉为当来法器故。经云:“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。” 又云:“凡有心者,皆当作佛。” 这就是说,一切众生皆具佛性,将来都可以成佛。因此,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众生,虽然形相各各不同,但可以说都是未来的诸佛。我们对他们礼敬都来不及,又怎能加害于他们。 六、违失菩萨无畏施故。菩萨修布施波罗蜜有三:即财施、法施、无畏施。而菩萨之所以持不杀生戒,正是为施众生无畏故。譬如人有杀心,所以动物见人即赶快逃去。若无杀心,则所有动物皆可为友。 七、乖四摄行故。菩萨常以布施、爱语、利行、同事此四法来摄受众生,令其生起亲爱之心,而后引导他们入于佛道。若菩萨对众生怀有害心,则众生舍离,纵要法施,亦无所化。 八、损过实故。这意思是说,生命是众生认为最可宝贵的。试问有谁愿意拿自己的身命去换取无数的财宝。《涅槃经》上说:“一切畏刀杖,莫不爱寿命。恕己可为喻,勿杀勿行杖。” 这也是儒家所谓“施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”的絜矩之道。我们既不愿意被别人所杀害,当然我们也就不应该去杀害其它的众生。 九、为报恩故。如《普贤行愿品》上说:“若诸菩萨,以大悲水饶益众生,则能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。是故菩提属于众生,若无众生,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。” 由此可知,菩萨的无边大行,都是依众生而得;如果没有众生的增上缘,菩萨想要圆成佛道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因此菩萨应该怀着一种感恩的心去善待每一个众生,又怎能对他们生起杀心呢? 十、法应尔故。这是最后一条理由。就是说三世诸佛,佛佛相承,一贯的传统家风都是念念为利益众生,绝不会加害于众生。 我们把这十条理由逐条加以领会,如果你还有杀心的话,我想大概也该平息了吧。现在我们接下来看经文。 经文里所提的善男子,当然也包括善女人。善,就是好的意思。比如我们平时称赞人说:“你真是一个大好人!” 其实,这往往只是一句恭维的话罢了,真要成为一个大好人可不简单啊!只有真正发菩提心、行菩萨道的人,才有资格称得上是个大好人,也就是这里所说的“善男子”。 那么,要做一个善男子的标准是什么呢?最起码的标准,便是要受持这六重二十八轻戒。因此,这一句“善男子”,是通下面每一条戒说的。能至心受持这些戒,便是善男子,若不能受持这些戒,自然也就没有资格称为善男子。 “优婆塞”是梵语,意译为近事男,或称为清信士。即在家亲近奉事三宝、受持皈戒的男居士。女居士称为“优婆夷”,意思与“优婆塞”同。 佛说“善男子!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乃至蚁子,悉不应杀。”这一句经文意思是说,在家居士如果愿意成为一个修行菩萨道的善男子,首先必须要受优婆塞戒。受了优婆塞戒之后,第一条要遵守的行为规范,就是要做到不杀生。即使是与自己的性命攸关,作为一个菩萨,不能为着要保护自己的生命,而去杀害其它的生命。乃至虽是一条小小的蚁子的生命,都不可以有意地加以杀害。 这里所提到的“虽为身命”,是举重以况轻。意思是说:如果不杀生,就有可能会危及自己的生命,但想到自己是一个菩萨,理当舍己为人,因此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,也不肯去杀害其它的众生。何况我不杀他们,还未必就会危及自己的身命呢? 譬如说:人不吃食物,可能会饿死。但不吃鱼、肉,还有许多五谷杂粮、水果蔬菜可吃,未必会饿死,为什么非得要杀害动物来充自己的口腹呢?也许你会说吃肉的人不一定要杀生,但要知道,吃肉的人虽不直接杀生,却也等于是间接杀生。试想如果没有人杀生,你又哪来的肉吃?有吃肉的人,所以才有杀生的人。 假使我们很想吃肉而又没有肉可吃的时候,有谁会愿意割下自己身上的肉来供给自己食用?我想谁也不会那么傻瓜,因为大家都知道割肉所受的痛苦滋味远甚过吃肉的滋味。那么,我们凭良心想想:自己割身上的肉供给自己吃,自己都害怕痛苦,都不愿意,难道我们杀众生的命,割他们身上的肉来供我们的口腹,他们就不痛苦,他们就会愿意吗?我们将心比心,为什么要贪自己一时的口腹,而把痛苦强加于众生身上? 况且佛经上明明白白告诉我们:一切众生皆是我们的过去世的父母。那么,你今天所杀所吃的,安知不是你前一世的六亲眷属? 记得《法句喻经》上有这么一段故事:说的是舍卫国有一位婆罗门,富有悭贪。每到吃饭的时候,便紧闭门户。有一天,家里杀了一只鸡,煮好后端在桌上,夫妻同食,中间夹坐一小儿。夫妻俩接二连三地取鸡肉喂入小儿口中。佛知这位婆罗门得度的机缘成熟了,就化作沙门,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。婆罗门一见大怒,就冲着沙门骂道:“你这个出家人真是无耻,为什么不声不响地窜入我的家中?” 沙门说:“因为你愚痴,杀父娶母供养冤家,所以我才特地来点化你,怎么反说我无耻。” 这位婆罗门听了更生气,就责问沙门道:“你是一个出家人,怎么说话如此不正经?我什么时候做过杀父娶母供养冤家这样荒唐的事?” 沙门说:“你不要这么生气,让我细细地说与你听。这桌上的鸡,正是你前世的父亲,因为你父亲在生时悭贪成性,所以堕落为鸡。而你这个儿子,正是你过去世的仇人,因为夙业未尽,所以投生来做你的儿子,以便加害。你这位妻子,其实是你前世的母亲,因为与你恩爱极深,舍不得与你分离,所以还来与你结为夫妻。这其间的轮转,愚人自然不知,惟有得道的人,才了了分明。” 婆罗门仍不相信,佛就示现神通让婆罗门亲眼看到前生的事实。这位婆罗门才不得不相信,于是向佛忏悔受戒,佛为说法,即得道果。 我们听了这个故事,有一天当我们看到满桌子上摆着鸡鸭鱼肉,想起这些鸡鸭鱼肉也许就是我前一生的父母骨肉,你还能忍心吞得下口吗? “乃至蚁子”这一句,是举轻以况重。意思是说,蚁子的身体虽然至轻至微,但毕竟也是一条生命。我们不能因为它的生命弱小,就肆意地加以残害。譬如我们自己要是遇到比我们更强大的众生,也同样会害怕遭到残害,也同样期望能够得到保护,为什么我们要去欺负比我们更弱小的众生呢?因此,连小小的蚂蚁我们都要给于爱护,何况比蚂蚁更大的众生,如何肯忍心去杀害他们呢?所以说“悉不应杀”。 “若受戒已,若口教杀,若身自杀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” 这一句经文意思是说,如果优婆塞受了戒以后,或者用语言去叫别人杀生,或者是自己亲手去杀生。而杀生的方法有很多很多,无论这位优婆塞是采用了哪一种方法,无论他所杀害的是哪一类众生,只要这个众生的致死原因是由这位优婆塞故意所造成的,这位优婆塞便犯了杀生这条戒。因为杀生时造了严重的罪业,所以这位优婆塞当即失去了优婆塞的戒体。从今以后,也就失去了优婆塞的资格。 说到杀生的方法,的确会牵涉到很多很多的命案。有公开凶杀的,也有趁其不备进而暗杀的;有故设陷阱诱杀的,也有设计进行谋杀的;这其间直接当下致其死命的,固然是犯了杀生戒,而使用恶毒的方法,令其日后慢慢致死的也一样是犯了杀生戒。如是扩充开来,可以举很多的例子来说明。 譬如在社会上,因为怀恨某人与自己有仇隙,就故意恶语中伤,造谣诬蔑,使其日后含冤负屈而死。又如男女交往,即不是真心爱对方,又故意欺骗对方的感情,等到对方已陷入如痴如醉、难舍难分的地步,却又忽然彻底地背弃了他(她),让对方伤心绝望而死。又如知道某人性格懦弱,经不起别人的攻击,故意挑他的短处,揭他的隐私,毁他的名誉,使他羞愤难当而死。又如知道某人患有恐惧症,故意对他说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事件,使他惊吓过度,心胆俱裂而死。又如知道某人患有心脏病,不能受过分刺激,便故意为他安排一些大喜大悲的事情来刺激他,使他心脏病猝发而死。 诸如此类,从表面上虽看不出有杀生迹象,实际上都与杀生有脱不了的关系。 再如家庭中,有不肖子女,刁顽任性,不肯接受父母师长的教养,终日在外惹事生非,竟把父母活活气死。这样的不肖子女,自然要背上弑杀双亲的罪名。反过来说,如果做父母的过分溺爱子女,不肯耐心地教育子女好好做人,任其子女无法无天,结果走上犯罪的道路,遭受法律制裁,这时做父母的同样难脱有杀子的罪责。这也就是说,恨到极处,固然可以致人于死地。爱得失当,也同样可以致人于死地。 所以,我们必须要培养一颗具有理智而又充满仁慈的心,去善待每一个生命,才可以避免犯了杀生的过失。 “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” 这两句便是上面第一条理由中所说的“由断生命,业道重故。负此重业,不堪入道。” 依照通途修行,从凡夫到成佛,据唯识宗分为五道:即资粮道、加行道、见道、修道、究竟道。暖法是加行道中四善根的初位,必依于净戒而修四念处,由四正勤修如意足,方得暖位。然后渐次由顶、忍、世第一法而阶于无漏。譬如钻火,不断用力,先感觉到暖热,然后才有火生。照这样说来,暖位只能算是修行的初步功夫。但若是破了净戒,连这初步的工夫都不能成就。何况须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是小乘四果位的前三位(须陀洹译为入流,即入圣人之流。斯陀含译为一来,阿那含译为不来,既不再来欲界受生死)。这已是在家修行证果的极致了,当然就更谈不上了。 修行佛法虽然有种种法门,但无论修任何一个法门,都必须以净戒为根本。《遗教经》上说:“依因此戒,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。” 又说:“若无净戒,诸善功德皆不得生。” 足见若无净戒,修行任何法门都是徒劳。 就以现在大家都欢喜修学的净土法门来说吧,念佛的人当然都希望将来能往生净土。但在这里,我想提醒各位一句:所谓净土,就是清净庄严的国土,自然不同于我们这个污秽不堪的娑婆世界。我们知道,依报是随着正报转的。那么诸位想想,住在清净庄严国土里的该是些什么样的人?自然是那些清净庄严的人才有资格住在那里。所以念佛也称为修净业,意思也就是说念佛必须要修到三业清净,将来才有往生净土的希望。如果三业不清净,虽也念佛,与净土结个法缘当然可以,但要往生净土那可就很难说了。所以诸位想要念佛求生净土,理当严持净戒才好。 如果受了戒,又不好好护持净戒,以致破了戒,那就是下面经文所说的:“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优婆塞,旃陀罗优婆塞,垢优婆塞,结优婆塞。是名初犯。”这几句经文意思是说,本来受戒是一件很光彩的事,能获得戒体更是值得庆幸。因为有了戒,才能使我们过着真正美满幸福的人生;因为有了戒,才能使我们在学佛的路程中顺利地踏上菩提大道。而今不幸犯了戒,以致落得非常可悲的结局。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,经过受戒的仪式之后,在内心能引发产生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,我们称这种功能为戒体。但这种戒体需要随时加以保护,若是犯了严重的戒,这种戒体就失去了。好比一件非常珍贵的宝器,受到严重的毁坏,即失去了它的作用,当然也就没有多大的价值了,故名为破戒优婆塞。 “臭优婆塞”者,意思是说,本来一个持戒的人,他的德名远播,戒香遍闻十方。如《戒香经》云:“世间所有诸花果,乃至沉檀龙麝香,如是等香非遍闻,唯闻戒香遍一切。” 又如《大智度论》上说的:人虽贫贱而能持戒,香闻十方,名声远布,天人敬爱,所愿皆得。但如今破了戒,既无戒香,而且臭名昭著,为人所不齿,故名臭优婆塞。 “旃陀罗优婆塞”者,“旃陀罗”是当时印度社会阶级种姓制度中居于最下等的种族。意思是说一个持戒的人,本来是很高贵的,如《月灯三昧经》云:虽处卑下少闻见,能持净戒名胜士。但一旦破了戒,他的身份就会变得很低贱,像旃陀罗一样,让人瞧不起。 “垢优婆塞”者,垢,是污浊不净。意思是说佛法本是清净的,所以要求行者应以清净心来修学佛法,才能获得佛法的功德利益。而破戒的人,他的身心因为有烦恼业垢的障碍,当然也就很难获得佛法的功德利益了。 “结优婆塞”者,戒的另一别名叫做波罗提木叉,译为别解脱。意谓能持净戒,则能获得无边解脱。结,是系缚的意思,因为破戒的人被烦恼业累所系缚,所以无法解脱。故名为结优婆塞。 这是六重戒的第一条重戒,故云“是名初重。” 那么,怎么样才算是犯了杀生戒呢?参照各种注解应具六缘成犯。 一、受菩萨戒人。若未受戒,当然亦无戒可犯,但不受戒而造杀生业,仍属性罪。 二、所杀的对象是有情众生。若是非有情众生则不犯。 三、明知是有情众生。 四、故起杀心。说明是蓄意想杀的,非误杀。 五、用方便。即无论使用任何一种杀法。 六、事究竟。彼有情众生或当即命断,或因此致后时命断。 具此六缘,结犯杀生戒。 这里面需要补充说明的是,第二缘中所杀的有情众生,包括恶心自杀己身亦属犯戒。但若为护持三宝而捐躯,为救护众生而舍命,非但不犯,且得福成持。第六缘事究竟中,是说无论是由杀害众生致彼当即命断,或者是由伤害众生而致彼后时命断,只要彼众生的死因是由自己一手造成的,都脱不了犯杀生罪。所以我们要长养一颗无限仁慈的心,去爱护一切众生,尽量避免有任何损害众生的举动。 另外一个问题,就是对于罪大恶极的众生是否该杀?若杀,是否亦犯戒?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参阅唐译菩萨戒本。 彼戒本云:菩萨善权方便,为利他故,见劫盗贼,为贪财故,欲杀多人;或复欲害大德、声闻、独觉、菩萨;或复欲造多无间业,菩萨见是事已,发心思惟:我若断彼恶众生命,我当堕地狱;如其不断,彼无间业成,当受大苦。宁自堕地狱,终不令其受无间苦。如是菩萨于彼众生,为当来故,深生惭愧,以怜悯断彼命。由是因缘,于菩萨戒无所违犯。(出处见注①) 照这段经文看,菩萨大悲,为怜悯彼恶众生,纯以代苦之心而行杀业,并无一念瞋害私意,故虽甘受犯戒之罪,而究竟不犯。准此,对于恶众生可杀或不可杀,那就要看各人的存心如何了。 至于家庭中每受蚊蝇、蟑螂、老鼠之类的动物搔扰,虽然有些讨厌,但现在你们既是菩萨了,为了怜悯众生,也为了护持自身的戒体清净,体谅它们是受业力所使,也是出于它们生存的本能,并不是故意要与我们人类作对,况且罪不至死,能饶恕就饶恕吧;如果你实在无法容忍,你尽可以清理门户,设法把它们驱逐出去也就算了,何必一定要置它们于死地。 路上的虫蚁,眼睛看到了,也请脚下留情,能避免的尽量避免。如果不小心误伤它们的生命,应生愧疚,自责其心,多多念佛,把功德回向给一切众生,愿一切众生早脱苦趣,同生净土。 那么,犯了杀生戒,将有什么样的果报? 据《华严经》二地品云:杀生之罪,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。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:一者短命;二者多病。 《习报经》亦云:“杀生入四趣,受苦三途毕,得生人道中,短命多忧疾。” 由此我们应该知道,现前为什么有些人会夭寿短命,为什么有些人会体弱多病?原来都是因为前生造了杀生的罪业。诸位想要健康长寿,将来不堕三途,那就请从不杀生做起。更何况诸位已受了菩萨戒,已明白了上面这些道理,那就更要好好地受持这条戒,不但不杀生,而且还要随缘随力救护众生、度化众生。能如是,才算是持不杀生戒。 《在家菩萨戒浅说》 演莲法师讲述 第二 不偷盗 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偷盗,乃至一钱。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,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,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二重。” 在家菩萨戒的第二条重戒是不偷盗,偷盗,包括贪污、盗窃、抢劫、侵占、敲诈、勒索,受贿、不与而取、损坏他人财物等。广泛地说:凡是非理侵损他人的财物利益以及自己不应得而得的不义之财,通称为盗。 制这条戒的理由略举四条: 一、业道重故。说明偷盗的罪业和杀生一样深重。犯偷盗的人同样没有资格修学菩萨道。 二、生恼深故。因为财是众生所最贪爱的,若是财产被人非理侵夺,必致物主生大苦恼。 三、损财及命故。因为财产是众生赖于生存的保障,若是侵夺他人的财产,无异侵夺他人的生命。如《智论》云:“一切诸众生,衣食以自活。若夺若劫取,即为劫夺命。” 因此,盗人财物,断人生计,等于是间接杀生。 四、违正行故。菩萨理应常行财施、法施、无畏施以济度一切众生,若犯偷盗,恶名流布,举世皆嫌,一切众生眼不喜见,应信者不信,况受其化。 佛说: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偷盗,乃至一钱。” 这一句经文的意思是说,优婆塞戒的第二条重戒是不偷盗,受了这条戒之后,即使为着要保住自己的身命,也不可以去偷盗他人的财物,乃至极少的一分钱。 俗语好像有这么一句话,叫做“饱暖思淫欲,饥寒起盗心。” 意思是说有些人吃饱穿暖,生活过得舒服,终日无所用心,便想去寻欢作乐;有些人却为饥寒所迫,生活实在过不下去,于是便生起盗心。照这话说来,偷盗的人不外有两种:一种人是贪财,想不劳而获;另一种人却是为生活所逼。 受菩萨戒的人就算饿死冻死,也不能去盗取那不义之财,何况生活过得去,何必要去行盗呢?正如苏东坡所说的:“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” 可见临财苟得、见利忘义,世间君子尚且不屑为,何况菩萨。但盗相的范围极广,临事若不详察,却也难免犯盗。 “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” 这两句是说若是优婆塞破了这条盗戒的话,那么这位优婆塞当即就失去了优婆塞的戒体。但怎样算是犯了盗戒呢?于此先明犯戒的条件有六: 一、非己物。说明这些财物绝对不是属于自己的,也不是自己所应得的。 二、有主物。是说这些财物是有属主的,而且是为物主所吝护的,物主绝不会无缘无故让给别人的。 三、有主想。是明知这些财物是有属主的,并非误会以为是无主的。 四、有盗心。是说这些财物既非己物,便蓄意想侵损这些财物。 五、举方便。为了达到侵损这些财物的目的而使用种种方法。 六、离本处。即物主本所属有的财物已被取去,或失去原有的价值,或遭到损坏,或是有意使物主亏损等。 此中第二有主物的物主,大体上可分为三宝物、人物、诸天鬼神物、畜生物。 在有主物中,盗三宝物属上品罪,而以盗僧物罪为最重。僧物,指十方凡圣僧共有之物。这些财物原是十方信心施主供给僧尼,作为修道弘法的助缘,可以说是佛法命脉、众僧慧命所系,当然也只有真心修道的人方可受用。所谓“为成道故,方受此食。” 如其不然,随损一毫,结罪极重。《大集经》云:盗僧物者,罪同五逆。又《方等经》云:五逆四重,我亦能救;盗僧物者,我所不救。《五百问》云:负佛法僧物,纵偿还入阿鼻,而得早出;何况不偿者,永无出期。 是以居士入寺,当知,不可虚受。若为常住作务,名为净人,理宜供给衣食,又须知三宝各有所属,不得挪用,亦不可互用。如印经的钱只宜印经,不得移用建寺,建寺的钱只合用于建寺,不得移用供僧。各各所属分明,丝毫不能错乱。所以居士为作外护故,或要发心供养常住,需对执事人明确指定此项净资用途,如果自己不指定,可以请执事人代为作主,随意用在常住做什么都好,这样便可以避免执事人犯了错用的过失。 盗人财物,可分公共财物和个人财物。从受损害的范围来说,盗公共财产的罪亦应比盗个人财产的罪更重。譬如有关部门的领导者利用职权徇私舞弊,接受贿赂,贪污盗窃国家的财物,受损害的是全体大众的利益,自然结罪极重。又如公司里的负责人,或私用公有财物,或以公物私送人情,或无缘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,皆为非理侵损,统属犯盗。 记得从前本寺圆拙老法师平时与人通信,若是有关常住的事,便使用常住的信封信纸;若是私人往来,就使用自己买的信封信纸。邮票亦如此。有客人来拜访老法师,在常住用饭,有时忘了交伙食费,客人走后,老法师就自己出钱替客人代交伙食费。这是我所亲见的。 又曾闻上海有一居士,在某公司任职,联系公司的业务即用公司的电话;若是私事,就自己出钱到外面打公用电话。其实公司里并没有这样限定,而她自己却宁愿这样做,如是公私分明,殊为善持戒者。 又如公司里的出纳或保管,若因失责而丢失财物,个人应如数赔偿,否则犯盗。公职人员不能克尽职责,或误工或误事,即仍照样领取工资,亦属犯盗。经商者应税不税,违反国法,亦是犯盗。余者可以类推。 盗个人财物,凡个人正当所属有的任何一项物件,都有他的私有权,若侵犯他的私有权,即属犯盗。这其中当然包括强取、劫取、窃取、骗取、勒取等,此义易知,不繁细举;余如受人寄存财物,若不用心看守,丢失,受寄人应赔偿,不赔犯盗;故意损害他人财物,不赔犯盗;送人财物,已作舍心,后时向彼讨回,犯盗;拾人财物,知失主未作舍心,不还犯盗;物主失物后已作舍心,后日见所失物为他人所有,他人已作己物想,若向彼取回,前物主犯盗;向人借财物,或因物主忘却,时久不讨,借者故意不还,犯盗;买卖错数,或多得物,或多得钱,自知错数,不肯退还,亦犯盗。 另有必要一提的是,无端浪费别人宝贵的时间,耽误别人的工作效益,亦应属犯盗。 家庭之中,若财物各有所属,未经同意,随意取用,令物主生恼,亦是犯盗。 若物主同意,虽物主不在,可随意取用,不犯;亲友物亦如是,由无盗心故。本是他物,误为己物,取之不犯;后知取错应还,不还犯盗;物主所弃物,取之不犯;物主不在,暂用即还,不损其物,不犯。 其它开缘,如瑜伽戒本云:“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,若僧伽物、窣堵波物,取多物已,执为己有,纵情受用。菩萨见已,起怜悯心,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,随力所能逼而夺取,勿令受用如是财故,当受长夜无义无利,由此因缘,所夺财宝,若僧伽物还复僧伽;窣堵波物还窣堵波;若有情物,还复有情。 又见众生或园林主,取僧伽物、窣堵波物,言是己有,纵情受用,菩萨见已,思择彼恶,起怜悯心,勿令因此邪受用业,当受长夜无义无利,随力所能废其所主。菩萨如是虽不与取,而无违犯,生多功德。” 这里面所要注意的一点,是僧伽物夺后应还归僧伽,乃至有情物夺后还归有情,故不犯;倘若有分毫沾染,那便是以贼劫贼,何得无犯。 盗诸天鬼神物,如神庙中祭祀诸天鬼神的祭品等。虽无人守护,恐为诸天鬼神所自护。人眼虽不见,但不可认做无主。如要取得,须问卜于神,知其舍否。 盗畜生物,应与盗人物同。因为畜生所拥有的物品,同样属于有主物。 第四有盗心,即内心作种种筹量,意图非理侵损他人财物,谋取私利。如《五分律》云:以谄心、曲心、瞋心、恐怖心而取他物,即是盗心。 又《四分律》中举十种盗心: 一、黑暗心。如寺院里的执事人因不学无知,互用三宝物,犯波罗夷(极重罪)。如社会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,把政府所拨的救济款或助学金移作其它的用途。虽本人不得物,亦属犯盗。 二、邪心。如为贪图财利,假装仁人君子,以博取别人的信任,然后就便取利。 三、曲戾心。譬如给少财物,心生慊恨,面现怒容,索取多得。 四、恐怯心。即举可怕的事来恐吓或以势力相逼迫,以便索取财物。 五、常有盗心。即时常伺机想谋取他人的财物。 六、决定取。即强横无理,敲诈勒索,决定取人财物。 七、恐怯取。即故意装神弄鬼、装腔作势,使人畏敬,而给予财物。 八、寄物取。如受人寄托财物,过后或完全矢口否认,或以少还,或寄新还旧。 九、见便取。即趁人不注意时,就便窃取。 十、倚托取。即利用自己的名望威信或仗着亲友的势力而取人财物。 以上略举盗心的大概样子,其实妄情逐境,计较万端,当然不止这些。而使用偷盗的方法和招数,那就更是层出不穷了。总而言之,凡是采用不合理不正当的手段,侵损他人的财物和利益,乃至滥窃尊荣、无功受禄等,统属犯盗。 “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,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二重。” 这些经文的意思同上面杀生戒一样,不再重述。 当知世间人财物各有合得的分限,财货由自家辛勤得来,方能消受。若非分攫取,终不免悖入悖出之祸。世人贪得无厌,随处惯占小利,岂知冥冥中自有计算。依《华严经》二地品云:偷盗之罪,亦令众生堕三恶道。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:一者贫穷;二者共财不得自在。这是说前生因为犯偷盗,来世即使生而为人,也是一生孤苦贫寒相;纵然得了少量钱财,也是随得随失。身常受苦,心怀愁恼,故不得自在。 我们每见有些人身无分文,为饥寒所迫,流浪在街头巷尾,白天到垃圾堆里面去找食物充饥,夜晚到破窑窟里去与蛇鼠为伍,这种境况是何等的凄惨!为什么会落得这地步呢?只为前生犯偷盗啊! 诸位同修已受菩萨戒,应常思惟自己现在是菩萨了。菩萨持律仪戒,就是做梦也不会想去妄取他人的一草一叶,何况实事。菩萨持善法戒,乃至身命都愿意舍与一切众生,又如何会去贪图那身外之物呢?菩萨持摄众生戒,常怀慈悲方便饶益众生,当然就更不会去侵损众生的利益了。 不偷盗戒的细节很多,现只简单地就说到这里。接看第三条。
《在家菩萨戒浅说》
演莲法师讲述
第三 不虚说
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虚说我得不净观至阿那含。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,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三重。”
在家菩萨戒的第三条重戒是不虚说。虚说,即心口相违,说虚妄不实的话以欺骗他人,通常亦叫做打妄语。此不妄语戒,正制不得说大妄语;兼制不得犯四种口过——妄言、绮语、恶口、两舌等。说大妄语是指凡夫自言证圣,如言我得不净观至阿那含等。此为以凡滥圣,其罪极重。如《楞严经》云:譬如平民,妄号帝王,自取诛戮。其它四种口过,通属小妄语。
制这条戒的理由亦可以略举五条:
一、业道重故。因为说大妄语,欺凡罔圣,淆惑人心,其罪极重,故制。
二、非所应故。世间仁人君子尚不肯以妄语诳惑于人,何况入道之人,应以诚信为本。怎么可以口出妄言呢?
三、闭善路故。因为妄语之人是非曲直颠倒,邪正不分,自然不受善法,心无惭愧。佛说:“无惭愧人,妄语覆心,道法不入。”(《大智度论》) 是以闭塞人天善道及涅槃之路。
四、开诸恶门故。妄语之人说话花言巧语,真假难辨,所以很容易使人上当受骗,许多杀盗淫的罪业往往都是由妄语助成的。
五、实语易解脱故。因为实语之人,其心正直无虚妄、不谄曲,乃一切万行之本。如《维摩经》所说:直心是道场,直心是菩萨净土。又《楞严经》上说:“十方如来同一道故,出离生死,皆以直心。” 所以修学菩萨道必从诚实做起。
请看经文:
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虚说,我得不净观至阿那含。” 这几句经文是说:菩萨优婆塞戒第三条要受持的是不虚说。受了这条戒后,即使为着自己的身命,也不可以用虚假不实的话去欺骗别人。
这里所说的虚说,即包括妄言、绮语、两舌、恶口。
妄言如以是为非、以非为是、见言不见、不见言见等,所说的话完全与事实相违,假如有人信以为真,那可就受害不浅了。
绮语的范围那就更阔了,像情词艳曲、言情小说一类,乃至夸夸其谈、胡言乱语。譬如每见一些人聚在一起,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,但所说的内容全是废话、空话、无意义的话,徒然惑人视听,动人心念。这些都是属于绮语。
四种口业中以绮语最易犯,所以古德常劝人少说闲话多念佛。《观经》上说:若人至心念佛一声,能消八十一劫生死重罪。念佛功德有这么大,何乐而不为,何苦要浪费口舌去说闲话犯绮语呢?
况且,对人说闲话,即使不损害人,至少也是浪费别人宝贵的时间,耽误别人的修持,单就这个罪过也就不小了。所以平常发言,若是尽说一些对人无益的话,听众越多,所犯的罪过也就越大了。
两舌即挑拨离间,在这边说那边的坏话,在那边又说这边的坏话,以破坏彼此的感情,使双方引起斗争。或者在当面就称赞这个人怎样怎样的好,简直把人捧上了天;可是在背后又说这个人怎样怎样的坏,把人批得一文不值。反正说好说坏随他高兴,这就是两舌的样子。
恶口就是用恶毒的言语骂人。包括说话尖酸刻薄、挖苦讽刺、讥讽嘲弄,使人听了难堪,如同矛剑刺心的难受。所谓唇枪舌剑,杀人于无形。大至国与国之间,也许就因为几句话说得过激,就有可能引起一场战争浩劫;小至家庭兄弟夫妇之间,每每就只因为几句话说得不当,使对方听了无法容忍,以致闹得天翻地覆,酿成人间惨剧。
如《报恩经》中佛告阿难说:“人生世间,祸从口出。当护于口,甚于猛火。猛火炽然能烧一世,恶口炽然烧无数世;猛火炽然烧世间财;恶口炽然烧七圣财。” 所以说话要谨慎,要得体,要有分寸,要多留些口德;若是信口开河,口无遮挡,一旦话说出去收不回来了,那你就得承当一切后果。
更为严重的是口出狂言,妄自尊大,本是业障凡夫,却妄充圣人。譬如对人说,我已修成不净观了;甚至对人说我已经证得阿那含果位了。这便是大妄语。罪业极为深重。佛所正制的,主要就是对此大妄语而言。
为什么对人妄说自己修行证果,会有这么大的罪过呢?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大小乘修行证果的次第。
小乘的修证果位分为七贤四圣。七贤即:一、五停心观。二、总相念住。三、别相念住。四、暖法。五、顶法。六、忍法。七、世第一法。四圣即:须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罗汉。大乘的修证果位分三贤十圣。三贤即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。十圣即十地菩萨。
这些需要专题讲解才能明白,在这里且置之不说。单说不净观,乃是七贤位中的第一位五停心观中的第一观,这种观法是教贪欲心重的众生,修习观想自他色身之种种不净,以对治贪欲烦恼。这种观法修成了,贪欲烦恼便得止息。而凡夫最难对治的就是贪欲。现在骤然听某人自称说他已经修成不净观了,这就等于是接近贤人的果位了,按理说他此时的人格应该是非常清高的,决定不会再像凡夫一样有贪心的举动。可是每当境界现前时,却发现他的贪心和平常凡夫并无多大区别。这时就会使初学的人感到彷徨失所,生大疑惑,心想某人已经修成不净观了,仍制伏不了贪欲,那么修这种观法到底有没有用呢?这时修学佛法的信心恐怕就要动摇了。
再说阿那含,意为不还、不来。是小乘四圣果位中的第三位。修到这种果位的人,不但三界的见惑已断尽,乃至欲界的九品思惑也已全部断尽,从此以后不再还来欲界受生,未来世当生于色界或无色界。故称为不还、不来。在家居士能修到这个果位,已是最高的果位了。这种人的道德修为自然不是一般凡夫所可比拟的。因为凡夫是由染缘而成的;而圣人是从净缘而证的。现在听某人自称说已证了阿那含的果位,这是相当难能可贵的事,但仔细观察他的言行举动却仍脱不了那些世俗的粗重烦恼习气。这也同样使初学者感到迷惑不已,以为纵然修到圣人的境界,也和凡夫没多大区别,我们何必费心去修学呢?于是遂退失信心。
这就是上面所说的欺凡罔圣,淆惑人心。上则冒犯诸佛贤圣,下则贻误众生,所以罪业极重。如《楞严经》云:譬如平民,妄号帝王,自取诛戮。又如《未曾有经》云:为供养故,外现精进,内行邪浊,向人妄说得禅境界,或言见佛见龙鬼等,名大妄语,堕阿鼻狱。
所以修行的人即使真的修到某种境界,也不可以随便向人说,何况根本就没什么心得,何必无来由地编排一些妖言去惑众,结果是误了别人,也害了自己。真是何苦来!
“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”这两句经文是说若是优婆塞破了这条戒,这位优婆塞当即也失了戒体。那么这条戒要具哪些条件才算破呢?所具条件有五:
一、所向是人。即对人说大妄语。若对非人或畜生说,彼等领解,亦犯重;彼不领解,犯轻。
二、是人想。即决定知道对方是人。
三、有欺诳心。即有意想欺骗对方。
四、说大妄语。即未证果位,妄说已证。
五、前人领解。即对方能领解所说的意思,且信以为真,结犯重。若听者不能领解或不信,犯轻。
此第四中包括用文字书信传示于人;或以身相动作示意,令对方领解:譬如有人过分称扬某人的美德,说他是大菩萨示现而来的,说他修行得道、有神通异能、有鬼神不测之机等等,他也不否认,而且还表现出洋洋自得的样子,使人以为他真的像某人所说的那样,这也等于是大妄语。
但若说法人举圣贤果位而不言自证,不犯。若举例,误以自己为例,不犯。若急语错说不犯。
至于其它的小妄语,若是菩萨慈悲为了要救脱众生免于危难,或者好意想劝解别人远恶就善,不得已才从权善巧说一些方便妄语,此不犯。如《瑜伽戒本》云:如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,囹圄缚难,刖手足难,劓鼻刵耳剜眼等难。虽诸菩萨为自命难亦不妄语,然为救脱彼有情故,知而思择,故作妄语,自无染心,惟为饶益诸有情故。于菩萨戒无所违犯,生多功德。
譬如律藏中有这么一段小插曲:说的是佛于某时在某讲堂中为众弟子讲经说法。讲堂外面有一队打猎的人正追赶一只小兔,可怜的小兔被赶得慌不择路,惊惶失措地跑进讲堂,躲避在佛陀的法座之下。过一会儿,打猎的人追到讲堂附近,不见了小兔,便走进讲堂,问佛有没有见过小兔?佛回答说不见。打猎的人走后,众弟子问佛,小兔分明就在佛的座下,何以说不见?佛说为救兔故。
又如波斯匿王,醉后敕令杀厨监。末利夫人知道国王并非真心要杀厨监,便派人把厨监藏匿起来,然后向国王谎报已杀。国王醉醒后,听说厨监是自己下令杀的,悔恨不已。末利夫人这才把厨监送回王所,国王不胜欢喜。其实那时末利夫人已是受过八戒的优婆夷了,说谎欺骗国王,论国法是犯欺君大罪,论佛法是犯妄语戒,但末利夫人本心只为慈悲救难,所以不犯妄语戒,生多功德。
准此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为了救人急难,帮助他人,不得不善巧方便说一些小小的妄语,原是佛法所许可的。但若是意图名利贪便宜,或故意要使人吃亏上当生烦恼,那就要论后果轻重而结罪了。
“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三重。”这些经文的意思与一、二戒同。
据《通鉴》载:有一天宋朝刘忠定公问司马温公说:“做人存心行事最重要的是什么?” 司马温公说:“最重要在于一个诚字。” 刘公又问:“要做一个诚实的人,应该从哪方面做起?” 司马温公答说:“从不妄语开始。” 这二公是世间的大儒,立身修德,尚能以诚信为本,从不妄语做起,何况身为大雄世尊的弟子,当学如来真语、实语、如语、不诳语、不异语,怎么可以妄语呢?
佛经上说:夫士处世,斧在口中,所以斩身,由其恶言。应毁反誉,应誉反毁;自受其殃,终无有乐。《华严经》二地品云:“妄语之罪,亦令众生堕三恶道。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:一者多被诽谤;二者为他所诳。”
为什么妄语也会令众生堕三恶道呢?因为妄语不实,会给众生造成许多不必要的苦恼,是以死后必堕地狱。为人处世,以言行为先,言行欺妄,有乖诚信,不足以为人,故受畜生之报。又以妄语欺人,多出于贪图世间名利,故死后必堕饿鬼之报。
一句妄语,现生未必对自己能有什么利益,死后却为害若此。那么,我们生平能少说这一句妄语,那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?
《在家菩萨戒浅说》
演莲法师讲述
第四 不邪淫
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邪淫。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,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四重。”
在家菩萨戒的第四条重戒是不邪淫。淫者,谓以染污心,行秽恶行。故名不净行,亦名非梵行。
《圆觉经》上说:“若诸世界,一切种性:卵生、胎生、湿生、化生,皆因淫欲而正性命。” 又《楞严经》上亦云:“若诸世界六道众生,其心不淫,则不随其生死相续。” 由此可知,淫欲正是生死的根本。所以出家沙门,为了解脱生死大患,求证涅槃,必须绝对严禁淫欲。如《楞严经》云:淫心不除,尘不可出。必使淫机身心俱断,断性亦无,于佛菩提,斯可希冀。
至于在家居士,当以正人伦之纲纪为重。人伦以夫妇为首,所以有夫妻家室,生男育女,上承祭祀,下接宗嗣,是故不禁正淫。但除夫妇外,若与其它男女苟合,即名邪淫。
制这条戒的理由略说七条。
一、业道重故。因为邪淫有伤社会风化,破坏家庭和谐,丧失个人名节,是故罪业极重。负此重罪,入道无由。
二、系缚深故。邪淫之人,淫欲炽盛。心心系恋,念念攀缘。势必使少壮者名节丧亡,老弱者身命不保。
三、生死本故。谓生死狱中,爱为枷锁。淫荡之人,生死轮回永无出期,欲海爱河漂溺无岸。
四、乱静心故。谓邪淫之人,欲火喧心,能失正念;欲海波浪,能破定水故。
五、坏功德故。谓邪淫之人,其心不净,则从前所有道功,尽同魔事;随处所作功德,悉等虚伪。
六、入魔网故。谓邪淫之人,舐刀刃之蜜,贪毒花之色,损害众生,是魔意愿。
七、障菩提故。谓邪淫之人,淫心既起,则道义之心,必形退减。不能断轮回根,不能离烦恼障,不能成清净觉。
经文: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邪淫。”
这一句是说菩萨优婆塞受了这条戒后,即使为着身命,也决不肯与自妻以外的一切男女作不正当的苟合行为。为什么不得邪淫,我们从上面的制戒理由中可以明白。然而业海茫茫,最难断的无过于色欲。其实人人都知道“万恶淫为首”,但每当色相现前,不觉欲心勃然而起。由一念邪妄之痴迷,遂置因果道德于不顾;贪片刻之欢乐,造万劫不复之罪殃。
菩萨应观一切男女皆吾父母,于父母处,自当生孝顺心、恭敬心、救度心,怎可以于父母身上起龌龊的念头?以此息邪心。所以宁舍身命,也不肯与一切众生行不净行。如《梵网经》云:“宁以此身投炽然猛火,大坑刀山,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,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。”
“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”
这句经文是说受了优婆塞戒后,本来戒体圆满;若是犯了邪淫,戒体即同大石破裂粉碎,因此这位优婆塞当即就失了戒体。
那么如何算是破戒?依这条戒所具条件有四:
一、非夫妇。即正式夫妻以外的一切男女。
二、是淫境。即凡可作行淫的位置,一切俱制。
三、有淫心。
四、与境合。即造成行淫的事实。
这四个条件中最关键的在于有淫心。假如自己没有淫心的话,当然不会主动去与对方行邪淫。但若是被人强暴,并非出于自愿,受强暴时内心唯感羞愧痛苦,没有丝毫欲乐的感受,此不为破戒。
“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四重。” 这些经文同上。
当知邪淫名非梵行,乃鄙恶不堪之事。淫欲如猛火刀剑,能焚功德林,能斩智慧命。《感应篇汇编》云:“色之一业,人情易犯。比贪杀等事,百倍难制。故其败德取祸,亦比他事,百倍酷烈。”
《八师经》上佛告梵志说:淫人妇女,或为夫主边人所知,临时得殃,刀杖加刑,手足分离,祸及门族;或为王法收捕著狱,酷毒掠治,身自当罪。死入地狱,卧于铁床,或抱铜柱,狱卒燃火以烧其身。地狱罪毕,当受畜生。若得为人,闺门淫乱。远佛违法,不亲圣贤。常怀恐怖,多危少安。
《优婆塞戒经》云:“若复有人乐为邪淫,是人不能护自他身。一切众生见皆生疑。所作之事妄语在先,于一切时常受苦恼,心常散乱,不能修善,喜失财物,所有妻子,心不恋慕,寿命短促,是名邪淫现在恶果。舍此身已,处在地狱,受恶色力、饥渴、长命,无量苦恼,是名后世恶业果报。若得人身,恶色、恶口,人不喜见,不能守护妻妾男女。是一恶人因缘力故,一切外物不得自在。”
又《华严经》二地品云:“邪淫之罪,亦令众生堕三恶道。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:一者妻不贞良;二者不得随意眷属。”
试想邪淫一事,原只不过贪虚幻之美色,图片刻之快乐,所受之苦报却如是惨烈,有智之士,当深自警诫。
《在家菩萨戒浅说》
演莲法师讲述
第五 不说四众过罪
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宣说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所有罪过。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五重。”
在家菩萨戒的第五条重戒是不说四众过罪。四众,指出家比丘、比丘尼二众和在家优婆塞、优婆夷二众,合称为四众。比丘,指依佛法出家受过具足戒的男子;比丘尼,指依佛法出家受具足戒的女子。
据《大智度论》卷三载:比丘具有五种意义:
一、乞士。
二、破烦恼。
三、出家人。
四、净持戒。
五、怖魔。
其中以乞士、破恶(烦恼)、怖魔,通称为比丘三义。比丘能上乞佛法以资慧命,下乞衣食以资色身,故称为乞士。比丘由持净戒能破烦恼恶业,故名破恶。比丘依戒定慧修行而得解脱能令魔怖,故名怖魔。比丘尼的意思与比丘同。只是男女称谓的区别。无心误犯称为“过”,有心故犯是为“罪”。
为什么制定不得宣说四众过罪这条戒?其理由略有三意:
一、坏他人信心故。我们知道佛法之所以能够久住世间,主要在两个方面:一是住持佛法;另一是护持佛法。而这两方面的任务,主要是靠四众弟子互相配合共同来担负的。比丘、比丘尼可以说是住持佛法的主导者;而在家学佛的优婆塞、优婆夷,却主动地担负着护持佛法的责任。佛法有比丘、比丘尼的不断传承和宏化,佛法才得于在世间长久存在;佛法有优婆塞、优婆夷的热心护持,佛法才得于在世间顺利发展。所以,这四众弟子可以说都是佛法住世的栋梁支柱。
菩萨为弘护三宝故,对于他们的功德,理宜多加于褒扬赞叹,让世人咸知,使未信者信,已信者增长。而对于他们个人的过罪,在世人面前,应尽量设法给予隐蔽澄清。若把他们个人的过罪随便向未信佛的人宣扬并加于贬损,必使未信的人更加不信,已信的人退失信心。这就等于在破坏三宝,断众生的善根,本身就已经犯了极大的罪过了。
二、自负重愆故。为佛弟子,理应护持正法,光扬显发,令法久住,报佛深恩。如《梵网经》上说:“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佛戒时,如三百矛刺心,千刀万杖打拍其身等无有异。宁自入地狱经百劫,而不用一闻恶言破佛戒之声。” 是以若闻有外道恶人说佛法内众过罪,即应心生大悲,教化其恶人辈,令生善信。而今反更以恶心自说佛法中罪过,损己正法,如狮子身中虫,自食狮子肉,罪愆极重,故须深制。
三、背恩德故。想我等初闻佛法时,或从僧尼闻,或从同参道友闻;于今能得如来戒法防心护体,亦从三宝众僧得。虽然如是,烦恼未断,道业未成,尚须时常亲近僧尼师友,以求请益,庶可成就菩提道果。如是深恩,虽粉身碎骨亦难报答。而今反以恶言说其过罪,背恩负义,莫此为甚。是故须制。
经文: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宣说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所有罪过。” 这几句经文是说受过优婆塞戒之后,即使为着要保住自己的身命,也不可以对人宣说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的所有罪过。
看了这几句经文,联想到在日常生活中,有许多活着无聊的人,特别欢喜讲是非论短长,今天批评这个人怎么样怎么样,明天又指谪那个人怎么样怎么样,好像天下唯独自己是圣人,没有一点点过失;又好像不这样谈论别人的罪过,自己连一天都无法活下去似的。世间没学佛的人,他们言论自由,有时闲着无事,说说这些闲话打发时间本不足怪,而有些学佛的人也是整天拿着别人的是非当话料,真不知他们是什么样的心肝?
古贤有一首劝改过诗说:“过失多端累此身,急须改悔莫因循。自家错处知多少,那有工夫说别人。” 若有闲工夫说别人,何不就在说别人的同时,反过来想想自己到底是怎么样?若是自己也并不怎么样,那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别人呢?想想自己本身的烦恼过失断都断不尽,还要把别人的过失一件一件往自己身上堆,那岂不是把自己的身心当做别人的垃圾桶。
六祖大师说:“若真修道人,不说他人过。” 因为真正修道的人,自己要修行,要办道,哪有时间去说是非闲话。而且在修道人的眼中,根本就看不到别人的过失。因为他们的心清净,自然所见到的人事物无不清净。所谓“三界唯心,万法唯识。” 你今天所看到外面的境界是好是坏是善是恶,无非是自己的心识所变现出来的。这就像佛印禅师与苏东坡对坐,因为佛印禅师心中唯有佛,所以看苏东坡也俨然是一尊佛,这也就是佛经上所说的“心净佛土净”的意思。而才华横溢的苏东坡因为心中不净,所以才会把佛印禅师看成像一堆牛粪。
蕅益大师说:“口宣人过,如吐蛆虫。” 这是指那些欢喜宣说别人过罪的人,如口吐蛆虫。大家都知道蛆虫是生在臭粪堆里的,今从口中吐出,这就可知他肚子里的污浊臭秽到何等不堪的程度,因此蛆虫才会从口中吐出,一个身心清净健康的人哪会这样呢。
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在《生活之路》中说:“一个人越聪明、越善良,他看到别人身上的美德越多;而人越愚蠢、越恶毒,他看到别人身上的缺点也越多。” 所以奉劝那些欢喜宣说别人过罪的人,还是及早想法医治医治自己才好啊。
“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”
破这条戒的条件有六:
一、是正境。即向人宣说的对象是指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。
二、是正境想。明知道他们是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。
三、作说过意。是有意想揭露他们的过罪以损害他们的名誉。
四、对外人。对未信佛的人宣说。
五、所说过。所说的是四众的过罪(轻罪或重罪)。
六、前人领解。即听的人听得明白。
这条戒和上面第三条虚说同是口业造的罪。所不同的是第三条因为自言证果,目的是想抬高自己,结果犯了重戒;这一条是因为宣说别人的过罪,目的是想贬低他人,结果还是一样犯了重戒。学佛的人要是学得这么愚蠢,那真是可悲。好在各位现在都已受了菩萨优婆塞戒,懂得这个道理,总不至于再这么笨了吧。
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中有一愿叫做“随喜功德”,看到别人做好事,或者修行修得好,你只要起一念随喜的心,出一句赞叹的话,别人有功德,你也一样有功德,这是多么便宜的事。为什么我们不去随喜别人的功德,反要去随喜别人的过罪呢?
《梵网经戒本疏》上说:“菩萨常应赞叹一切众生所有功德,况于菩萨及内诸僧尼。是故常应欢喜赞叹三宝功德已,见众生少善,即便赞说。” 《诸法无行经》上说:若见破戒人,不说其过恶。应当念彼人,不久亦得道。又《涅槃经》上说:为彼众生全无善可赞,当念佛性之善而赞叹之;勿说其过,以自污心。
佛是这样慈悲循循善诱地教导我们,我们即使不能口出莲花以赞叹他人,但至少也该为自己多留些口德吧。
“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五重。” 这是宣说四众过罪所得的后果。
平心而论,我们同是学佛的人,比丘、比丘尼是我们的师长;优婆塞、优婆夷也都是我们的同参道友。我们都知道成佛的道路是漫长的,决不是一蹬可就。在漫长的学佛旅程中,总难免会犯这样那样或轻或重的过罪。古人常说: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;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 当我们看到同参道友中有人犯了过错,我们若是于心不忍,原可以当面用柔和婉转的话去劝勉他,他能接受,能知错必改,这本也是一件好事。他若不能接受,过错是他的,果报也是他的。我们心生怜悯而已,大可不必把他们的过罪拿去向外人宣扬。
而且你今天说别人的过罪,有朝一日自己不小心也犯了过罪,别人也一样要说你。这样你说来我说去,结果让外人听了,以为学佛的人都是这么糟糕,就不免心生鄙视。若是让那些位居政界的人听了,就可能给佛教带来种种障难;若是让外道恶人听了,就会更加增彼邪见,诽谤三宝;若是让信心俗人听了,原先想学佛的人,一想到这些学佛的人的品德,一个个都是那么令人不佩服,他那一点点信心也就淡了。所以这个罪过可就大了。
别人犯了过罪或者破了戒,你只这么一说,结果还不是同样犯了过罪,破了戒。学佛本可以得到许多殊胜的功德利益,一下子全都泡汤了;还给自己背上破戒、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这样的恶名。毁了他人,也毁了自己,这真是何苦来哉。而且将来的果报尤其可怕。
据《发觉净心经》载:佛在祗洹说法,有初发心菩萨来到佛所,五体投地,悲泪如雨,向佛问宿世业缘。佛言:“汝于拘留孙佛时,出家学道,道心减灭。其时有信心檀越,供养二法师,极其钦敬。汝于是时,生嫉妒心,在彼檀越所,说法师过,令彼渐生轻慢,断其善根。以是因缘,堕于四种地狱中若千万岁。后得为人,五百世中生盲无目,愚痴无智,常为人之所鄙贱。汝等将来命终后,于五百岁正法灭时,尚当生于恶国恶人之处,为下贱之人,被他诽谤,迷失本心。过是五百岁,然后灭尽一切业障,得生于阿弥陀佛国极乐世界,时彼如来,方授汝菩提之记。”(注①)
各位想想,这位初发心菩萨在过去世中,只因为在居士面前说法师的过失,结果堕落在四种地狱中不知经过了多少万年之后才得为人。虽生而为人,但仍还是那么倒霉。幸亏他的善根未泯,还能生在佛世,见佛闻法,重新发心学佛,行菩萨道,过后业障灭尽,得于往生极乐世界。要不,那可就惨不可言了。
又如《不思议光菩萨所说经》中说:饶财菩萨因为曾经说贤天菩萨的过失,九十一劫常堕淫女腹中生,生已弃之,为狐狼所食。(注②)这位菩萨只为一时失言,说别人的过罪,结果受如是苦恼,我们还不引以为鉴吗?
古德说:“当世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,好议人者也;博辩宏大而危其身者,好发人之恶也。” 先哲也劝人说:“闻人有过,如闻父母之名。耳可得而闻,口不可得而言。” 学佛的人,应当保持六根清净,不但口不得言人过罪,最好是连耳也不得闻人过罪,以免染污你的清净心。
传说上古时代有一位逃名遁世的隐士叫许由,被帝尧访着。帝尧要请他出山任九州长,掌理天下。许由赶快逃到颖水河边,俯身用清水去洗耳朵。这时忽然来了一位老翁,牵着一只黄牛正要在下游喝水。看见许由在洗耳,就问他为什么要洗耳?许由一看,却是老友巢父。原来巢父也是一位避世的高人,许由就把帝尧要请他出山任九州长的事对巢父说了。并说因为自己听了这些浊话,污了两个耳朵,所以要在这里洗一洗。巢父听了很生气,就对许由说:“你的两耳已经污浊了,洗过的水也是污浊的。我这只洁净的小牛,不来喝被你污染的水。” 说着,就牵着小牛到上游地方去喝水了。
你们想想,世间的隐士高人听到有违他们清名的话都怕耳朵被污染了,我们学佛的人听到别人的过罪,难道还不怕耳根被污染;把别人的过罪记在心里,不怕自己的心被污染?若是说与别人听,不但污了自己的口,还要污染别人。所以菩萨是宁失身命,也不肯宣说四众的过罪。
注解:
【具足戒】:意译近圆,有亲近涅槃之义,别解脱戒中之至极也。又作近圆戒、近具戒、大戒。指比丘、比丘尼所应受持之戒律;因与沙弥、沙弥尼所受十戒相比,戒品具足,故称具足戒。依戒法规定,受持具足戒即正式取得比丘、比丘尼之资格。
【住持佛法】:安住于世而保持佛法。
注①:
《发觉净心经》中原文为:
“尔时彼六十菩萨,偏袒右肩,右膝着地,向佛合掌,而作是言:‘善哉,世尊!我等业障愿分别说,令我等辈自清净心勿复更造。’
时彼菩萨作是语已,佛告彼菩萨言:‘诸善男子!汝等过去,于拘留孙如来教中出家学道,既出家已,住于禁戒于戒放逸,住于多闻于多闻放逸,于头陀功德皆悉损减。于时有二法师比丘,汝于彼所诽谤淫欲;为多利养、名闻因缘,于彼亲友施主之家嫉妒悭贪;于二法师所亲友檀越,汝复破坏离散,两舌毁辱令生疑惑,不生信心,信不具足,说非善事。时二法师所有众生,心生敬信随顺之者,令彼等辈断诸善根作诸障碍。
汝等以此业障缘故,遂于六十二百千岁,堕于阿鼻大地狱中;复于四万岁,堕于活地狱中;复于二万岁中,堕黑绳地狱;复于八百千岁,堕热地狱;复于彼处舍命已后还得人身,于五百世中生盲无目。以业障故,所生之处一切闇钝,忘失本心,善根闭塞,少于威力,众皆弃舍,恒被欺陵。为人憎恶,毁呰诽谤。常生边地贫贱之处下种姓家,少利养、少名闻,不为他人恭敬供养,亦不尊重,人所不喜,众所厌恶。汝等从此舍身命已,于后五百岁中正法灭时,还生于恶国恶人之处下种姓家,贫穷下贱,被他诽谤,忘失本心,不欲善根,常有障碍,虽暂遇明,还被翳闇。汝等于彼五百岁后,一切业障尔乃灭尽,于后得生阿弥陀国极乐世界,时彼如来方授汝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。’”
注②:
《不思议光菩萨所说经》中原文为:
“尔时波斯匿王白世尊言:‘是不思议光菩萨婴儿,成就如是胜妙大法;有何业障而生于是淫女腹中,捐弃空处?’
佛告大王:‘乃往过去九十一劫,尔时有佛,号毗婆尸,出现于世,如来、应供、正遍觉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间解、无上士、调御丈夫、天人师、佛、世尊。大王当知,尔时毗婆尸如来法中有二菩萨:一名贤天,二名饶财。贤天菩萨于无上道得不退转,得陀罗尼及无碍辩,获无生忍,有福德威势,少欲少事,常乐独处,逮得神通。
彼时饶财菩萨习学头陀,为贤天菩萨而作给使。彼人恒往聚落城邑,多诸事务。是贤天菩萨呵啧教诲:‘何故多造是诸事务而不断除?’ 数数教呵,彼便生瞋,忿心不喜。以忿恚故毁败身心,败身心已瞋恚骂言:‘轻贱淫女儿,私通所生,从他人得,不识其父又不识母,况汝当有戒闻定慧?’ 彼瞋骂已,复不悔过又不舍离,结使所缠恒有忿心,瞋贤天菩萨。时贤天菩萨即便舍弃。既舍弃已,倍生瞋恚骂詈扬恶,以此不善业行因缘,身坏命终生淫女胎——为彼贤天菩萨所护,不生地狱——淫女生已恒常弃之,为狐狼狗之所啖食。大王!以是缘故,九十一劫常如是死,生生常弃,为多人众之所骂言:‘是淫女子。’ 被弃空处,狐狼狗食。
大王莫疑。何以故?彼时饶财瞋骂菩萨,即是今此不思议光菩萨是也。恶业行尽,以善业力,净于结心,悦可佛意。是人恶道悉皆永尽。大王!此不思议光菩萨,已曾值遇六十四亿佛,恭敬供养尊重赞叹,是诸佛所常修梵行勤进求法。此本善力,得如是事及神通力。
大王!如是黑白之业终不败亡,是故智者善护身口及以意业,宁舍身命不造恶业。”
第六 不酤酒
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酤酒。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六重。”
在家菩萨戒的第六条重戒是不得酤酒。酤酒,即卖酒。如办酒厂,开酒吧、酒店一类。在家居士受了菩萨优婆塞戒后,若为营生开食杂店等,绝不可以卖酒;若是办酒厂,开酒吧、酒店之类,那就更要改行了。为什么不可以卖酒?据《大智度论》中举饮酒有三十五种过失(注①)。这里只简单地举三条不能卖酒的理由。
一、成他恶业故。因为酒里面含有酒精成分,饮了能刺激人的神经,使人神智糊涂。酒醉之后,无论什么罪恶都有可能做出来。一人酒醉,一人肇事;多人酒醉,多人肇事。酒卖得越多,出的事故也就越多。所以罪业也就越大。
二、失他善行故。因为饮酒过度,必致身心疲惫,该做的事提不起精神去做。放逸懈怠,应生善不生,已生善皆灭。
三、损害他故。我在八一年曾看过一则有关饮酒的报道,感到十分震惊,当时就便记录下来,想借此劝告好饮酒的朋友。
据意大利统计,该国每年死于肝硬化的两万人中,有40%以上是酗酒造成的。从1971年到1980年的9年中,有94500人死于由酒精引起的疾病。酒后开车造成的大小交通事故达56000起,有31000人因车祸丧生。因过量饮酒导致精神分裂乃至神经机能衰竭而死亡者达4500多人。1750人因醉酒而自杀。有关离婚案中起因于酗酒者比其他原因多ll倍。25%的虐待儿童罪和55%的乱伦罪都是因酗酒引起的。又据日本厚生省同年八月公布:估计日本全国已有2200000人需要治疗的酒精中毒者。因嗜酒过度造成的酒精性肝炎患者,约有400000人。
单就这些数字看就已经够吓人了,其它因醉酒而引起凶杀、强奸等的犯罪案件以及因醉酒而发生的意外事故,尚未见详细报道。我国人口众多,平常会饮酒的人不在少数,因饮酒而导致种种不幸的事时有所闻。单从最近几年在各地所发生的假酒案,就有不少人死于酒精中毒。这些悲剧当然都与卖酒脱不了关系。
经文:“优婆塞戒,虽为身命,不得酤酒。”
这句经文是说受过优婆塞戒之后,即使为着保住自己的身命,也不可以作卖酒的生意。其实这条戒并不难持。因为除了不卖酒,还有很多事业可以营生,决不会因为不卖酒就会危及自己的身命。就算不卖酒真的就会危及自己的身命,但想到卖酒与人,害人不浅,罪过极大,菩萨也是决不肯去为的。
“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优婆塞戒。是人尚不能得暖法,况须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优婆塞,臭、旃陀罗、垢、结优婆塞。是名六重。”
若优婆塞受戒之后,仍要卖酒,具六个条件即为破戒。
一、是酒。包括其它饮后能令人迷醉的饮料。
二、酒想。自己知道是酒。
三、酤意。即为希求得利而卖酒。
四、受得值。即接受价值。
五、授与酒。即授给对方酒。
六、前人领。对方接酒,便为结犯。
或许有人要问:酤酒一事,资生之业,自己不贪不饮,为什么结为重戒?若贪饮酒,断智慧种,为愚痴人,何故反轻?
答:这是因为菩萨凡事以利他为前提。饮酒但自迷惑;卖酒与人,迷惑一切,会给众生造成严重损害,所以结为重戒。
此中第四,即使不受价钱,以酒送人,也一样结犯。
但若虽似酒色酒香,而无酒味,饮不醉人,不犯。又药酒为治病救人故,虽亦希利,与人无损,酤者无犯。
酤酒果报,如经中云:“酒河地狱,是酿酒家罪;酒池地狱,是酤酒家罪;灌口地狱,是饮酒人罪。” 是知酤酒虽得世间薄利,却失去学佛大利;且将来还要受酒河、酒池地狱的苦报,试问有谁愿意做这大亏本的生意?
以上优婆塞六条重戒大略就说到这里。下面一段经文是结重起轻。
“善男子!若受如是优婆塞戒,能至心持,不令毁犯,则能获得如是戒果。善男子!优婆塞戒,名为璎珞,名为庄严,其香微妙,熏无边界,遮不善法,为善法律,即是无上妙宝之藏,上族种姓,大寂静处,是甘露味,生善法地。直发是心尚得如是无量利益,况复一心受持不毁!”
这一段经文是劝励赞叹持戒的功德。意思是说善男子善女人,若是受了这菩萨优婆塞戒,能至心行持,不使所受的戒有所毁犯,就能获得像下面所举的这许多戒果。戒果,即由持戒所得的成果。
佛告诉善男子善女人说:“优婆塞戒,名为璎珞。” 璎珞是由珠宝等编缀而成的装饰品,印度一般王公贵人佩戴在身上,代表尊贵的意思。以此比喻受了优婆塞戒的善男子善女人,若能净持优婆塞戒,便是世间最尊贵的人。
“名为庄严。” 庄严是美好、伟大、崇高的意思。经中常就佛菩萨于因位时发大誓愿,为利益众生不惜身命,积功累德以严饰其身,称之为庄严。在这里是说善男子善女人若能净持优婆塞戒,就能完成其美好庄严的人生。
“其香微妙,熏无边界。” 香,指好的名声,如留香百世。意谓能净持戒,则好名声远闻无边法界,留芳千古;若是犯戒破戒,则恶名昭彰,遗臭万年。
“遮不善法,为善法律。” 即持此优婆塞戒,能遮止种种不善的行为;能自觉主动地去做种种应该做的善事好事。
“即是无上妙宝之藏。” 因为此菩萨戒广具一切功德法财,故如同宝藏。凡一切诸佛,无不以此戒为本源,一切菩萨万行庄严,亦无不以此戒为根本。所以能持净戒,即能出生无上菩提妙宝。
“上族种姓”,指当时印度四种社会阶级中居地位最高上的族姓。就十法界言,佛菩萨才是上族种姓。喻能持净戒,受人尊重,即为上族种姓。
“大寂静处”,离烦恼苦患叫做寂,得安乐自在称为静。能持净戒,则能断除一切烦恼苦患,得大安乐自在。
“是甘露味”,甘露是不死之药。喻能持净戒,则如饮甘露法味,由此而证法身常德。
“生善法地”,善法地谓诸佛国土,能持菩萨净戒,则诸佛国土随意往生。
“直发是心,尚得如是无量利益,况复一心受持不毁。” 谓优婆塞优婆夷受戒之后,只要能直发此持戒的心,尚且能获得像上面所说的许许多多功德利益,何况更能把戒法落实到日常生活中,一心受持而不毁犯呢?这里所说的一心受持,即是把持戒当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去看待。而且非常认真地去行持,如经中所说“乃至小罪,虽为身命,尚不毁犯。” 这样才算是一心行持。决不是像有些人,到这里挂名受戒,凑凑热闹,一出戒堂,过不了多久,便把所有戒法都丢得干干净净,更何谈得上一心行持。我相信在座的诸位菩萨,是一定不会这样的。
以下接看二十八轻戒。